【原文】 有子曰:“信近(1)于義(2),言可復(3)也;恭近于禮,遠(4)恥辱也;因(5)不失其親,亦可宗(6)也。”

【注解】 (1)近:接近、符合的意思。 (2)義:義是儒家的倫理范疇。是指思想和行為符合一定的標準。這個標準就是“禮”。 (3)復:實踐的意思。朱熹《集注》云:復,踐言也。” (4)遠:音yuan,動詞,使動用法,使之遠離的意思,此外亦可以譯為避免。 (5)因:依靠、憑藉。一說因應寫作姻,但從上下文看似有不妥之處。 (6)宗:主、可靠,一般解釋為“尊敬”似有不妥之處。

【譯文】 有子說:“講信用要符合于義,(符合于義的)話才能實行;恭敬要符合于禮,這樣才能遠離恥辱;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,也就值得尊敬了。”

【評析】 孔子的弟子有子在本章所講的這段話,表明他們對“信”和“恭”是十分看重的。“信”和“恭”都要以周禮為標準,不符合于禮的話絕不能講,講了就不是“信”的態度;不符合于禮的事絕不能做,做了就不是“恭”的態度。這是講的為人處世的基本態度。


【資料來源】萬聖網 http://www.wanshengwang.org/show.aspx?id=3320&cid=16

 

13-信近於義...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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